关于申报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湖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关于推荐我省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的通知》要求,学院拟开展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申报工作,现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系部根据2019年国赛拟设赛项及自身专业开设情况申报,同一拟设赛项可申报裁判员和监督员各1名,2018年验收通过的省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各拟设赛项可以申报2名。国赛已申报备赛赛项的指导教师团队一般不参与同一赛项的裁判员和监督员申报工作,可以申报中职组及高职组其它相关赛项的裁判员和监督员。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裁判员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严守竞赛纪律,服从组织安排,责任心强。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3.具有两届及以上省级或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执裁经验,熟悉赛项所涉及职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相关专业教学标准。

4.从事赛项所涉及专业(职业)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丰富的考评工作经验,能够独立进行评判和评价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

5.自觉遵守《大赛专家与裁判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

6.年龄原则上应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且获得工作单位支持,能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执裁工作,并按要求完成指定任务。

(二)监督员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负责、原则性强。

2.熟悉大赛政策与制度,具有5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具备赛项监督所需的沟通与管理能力,能够独立开展巩固走,

3.自觉遵守《大赛赛项监督与仲裁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

4.本人自愿,工作单位支持,能在规定时间内参与大赛监督工作,按要求完成指定监督任务。

5.年龄原则上应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申报程序

1.各系部组织专业教师团队根据申报基本条件,积极申报相应赛项的裁判员和监督员,教师填报《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推荐表》(附件1),系部对申报人员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填报汇总表(见附件2)。于1月18日前将经系部审核盖章的教师个人申报推荐表纸版与电子版、汇总统计表交教务处周蕾老师。

2.教务处对照推荐基本条件审核申报教师的资历等信息后,报学院审批,审批通过的申报人员于1月20日至22日进入专门申报网站进行填报。具体网上申报流程另行通知。

3.申报工作中有疑问请咨询教务处王彩云、文学。

附件:1、《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推荐表》

2、《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