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领导、各党支部、各部门负责同志:
2021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机制,着力防范廉政风险,促进学校“十四五”和“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开好局、起好步,现就围绕全面落实学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发出通知予以提醒:
一、切实落实好一岗双责,开展廉政谈话和廉政自查
各级分管领导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厅机关纪委通知精神,既抓好业务工作,又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扛起“一岗双责”责任。开展好“一岗双责”廉政谈话和廉政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做深做实日常监督,做好廉政谈话记录,建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台账,保存档案资料。
以行政后勤党支部和教学单位党总支为单位负责统计汇总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情况,纪检委员每季度结束前10天向纪委办公室报告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规定》精神,开展“一岗双责”廉政谈话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情况;纪委办公室按照季度进行统计汇总,并上报厅机关纪委。
二、认真开展风险排查,修订《廉政风险防控手册》
请各部门对照本部门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认真做好风险排查、风险防范和风险化解工作,组织填报本部门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修订完善本部门岗位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
(一)修订内容
1、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厘清职权底数,严格按照岗位设置,明确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
2、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各部门要对照岗位职责、执行制度的情况,对权力运行每个环节逐一分析,对每项制度执行情况逐一检查,认真查找每个岗位存在的廉政廉洁风险内容,对廉政廉洁风险点查找情况逐个进行分析,可从工作程序、制度建设、思想认识、廉政廉洁教育等方面制定岗位风险防控措施,按照相关要求,合理划分风险等级,科学设置预警触发机制。
(二)提交时间及要求
1.各部门、各教学单位请于4月16日前以纸质和电子稿形式将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表报纪委办公室,纸质稿须经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2.各部门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表由部门所属党支部与部门共同把关并讨论通过;各教学单位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表由所属党总支把关,需经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各行政后勤党支部和教学单位党总支请做好会议记录备查。
三、加强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
各行政后勤党支部和教学单位党总支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回访纳入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积极协助学校党委、纪委、组织部和人事部门做好本党支部、党总支管理的受处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本党支部、党总支给予处理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工作。
各行政后勤党支部和教学单位党总支要将谈心谈话贯穿回访教育全过程,每半年应至少与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进行一次谈心资话。谈心谈话前,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应当写出专题思想工作汇报。要因人施策、有的放矢,分析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和工作表现,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提高谈心谈话实效。创新回访教育工作方式,采取面谈、电话、视频等多种方式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本人进行回访教育,并根据情况适时与其所在部门领导,同事座谈以全面掌握相关情况。严格落实教育帮带工作制度,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党组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明确每一名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的教育帮带责任人,将教育帮带与回访教育结合起来,加强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等情况跟踪了解,定期向党组织报告相关情况。严格落实处理处分影响期满考核评价制度,作出决定机关应会同同级党组织、组织和人事部门,在影响期届满前一个月组织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健全完善回访教育档案,将回访教育重要过程和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按照相关规定纳入廉政档案管理。
学校党委、纪委、组织和人事部门将定期对回访教育情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对不按规定落实回访教育工作责任或落实不力的,应当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联系人:林紫薇,联系电话:81320037。
附件:
1.谈话记录表
2.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情况汇总表
3.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表
4.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表
纪委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