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住建厅机关党委《关于组织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和学校党委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学校各党支部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二、方法步骤

1.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各党支部要采取个人自学、研讨交流、党课辅导等方式,组织党员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注重运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辅导材料开展学习。坚持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各党支部要在日常学习基础上,集中组织党员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对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老党员、流动党员等群体,党支部要通过送学上门、线上学习等方式,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

2.联系实际查摆问题各党支部和党员要围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国之大者”、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党奉献,坚持人民至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检视查摆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对照完成巡视巡察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查摆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党员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党员义务,全面查找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同时,要把省委关于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有关要求2022年度党员联系寝室、下沉社区的实际纳入对照内容。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接受党员评议党员通过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

4.用好民主评议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正式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评定结果要进行公示。对评为“优秀”的党员,作为评先评优、推荐遴选等的重要参考;对评为“合格”的党员予以肯定鼓励,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

在对党员提出评定等次时,要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组工通讯》2021年第65期有关规定,对当年受警告处分的党员,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对当年受严重警告处分的,不得评定为合格以上等次;对当年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组织关系转入我校6个月以内的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优秀”等次。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因故无法参加会议的党员应提交个人总结材料。

5.整改落实。党支部委员会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有关要求

1. 认真召开2022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学校党委委员参加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了解掌握情况进行指导点评。

3.各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202335前完成。问题清单及民主评议结果在会议结束后一周内报送党委组织部高秋平同志

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2.2022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问题整改清单

                                                                   党委组织部

                                                                  2023年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