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湖北省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通知》(鄂普法办〔2023〕5号)要求,请各部门做好本部门教职工2023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学习对象。全校教职工(含工作队、外借人员等)。
2.学习内容。学员可登陆网址“湖北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一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http://www.faxuanyun.com/bps/index.html)或“法宣在线”手机APP进行学习。完成2400积分后方可参加全省年度统一考试。2023年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统一考试将于12月份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请各部门负责人督促本部门教职工务必完成相应的积分任务和学习内容,并按时参加考试。学习考试结果将于年度考核挂钩。
党委办公室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