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团委:
为贯彻落实学校党委2023年党建工作安排部署,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与培养工作,经校党委批准,校党校将于近期举办第56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3年5月-6月
二、集中培训地点
学校第一学术报告厅
三、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
承办单位:党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团委
四、培训对象
党课教育培训对象必须是向党组织递交过入党申请书,并经过党组织考察,在各方面表现比较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经群团组织推荐、党支部审核、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批准后方可参加培训。
五、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主要包括党课、专题研讨、素质拓展、志愿服务、参观革命教育基地、结业考试等。
六、党课培训内容
国情教育与时事政治、党的基本知识、党史、中国革命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二十大精神等。
七、培训工作步骤
开班动员;党课学习;社会实践活动;考核评价(含考试);结业典礼(含交流、总结)。
八、考核评价
对学员实行量化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考评机制。
1、纪律考勤:10分。课堂学习,迟到、早退1次扣1分,请假1次扣0.5分 ,旷到1次扣2分,两次旷课或累计扣5分予以劝退。
2、笔记抽查:10分。根据课程安排,抽查笔记1次。未按时上交学习笔记,不予以计分。
3、考察报告:10分。考察报告可包括学习心得、参加志愿服务体验报告等。
4、现实表现:20分。推荐单位负责对学员的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等进行考察。受学院纪律处分者,一票否决,予以劝退。
5、考试(笔试):50分。
综合考评得分在70分以上的为合格学员,其中前10%的评为优秀学员。
九、培训工作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团委要认真组织,协助做好党校学员管理与培训工作。各总支、直属党支部参训学员遵守党校规章制度和纪律的情况将与党建工作考核挂钩。
2、院团委组织部学生干部负责本次培训的组织工作,各推荐单位委派1—2名学生干部参与培训班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负责本单位学员的学习通知、各类考勤、实践活动的组织等。
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5月4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党委组织部。
附件:第五十六期党校培训学员登记表
党委组织部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