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落实2020年专任教师参与企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人才资源共建共享,打通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人才的双向交流合作通道。根据学校《2020年度教学工作要点》要求,实施教师“四大能力”提升工程,为进一步提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教师的实践技能,完成学校2020年教师素质提升计划,为推进落实各学院教师参与企业实践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各学院应聚集1+X证书制度开展教师全员培训,全面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组织专业课教师每年至少累计1个月以多种形式参与企业实践或实训基地实训。

新入职的专业教师在实施“导师制”、“影子工程”的同时每年应参加累计不少于3个月企业实践。

二、参与企业实践形式

参与企业实践可选取委派或申请以脱产形式参与企业挂职实践、利用业余时间兼职参与企业实践或参与校内外实训基地实训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

1.委派或申请脱产参与企业挂职实践指根据学院专业发展、新技术课程建设、提升“双型”教学团队社会服务能力的工作需要,有明确的挂职实践培养方案,各学院根据师资培养年度计划安排脱产半年以上参与企业挂职实践。

2.业余时间兼职参与企业实践指专业教师利用假期集中到企业实践,或利用课余时间与节假日时间到企业跟踪项目对接工作师提升专业实践能力。

3.参与校内外实训基地实训培训指专业教师可结合自己的专业特点参加各个层次级别的技能比赛指导训练、主持并参与实训基地的建设、制定与完善各项实训教学文件与技能训练标准等活动。

三、有关工作要求

1.计划时间安排。 教师参与企业实践每年从年初开始至2020年9月份结束,每年9月底各学院进行教师参与企业实践的总结与评价,形成教师参与企业实践数据与资料,上报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数据平台,作为年度学院教师数据诊断的重要依据。

2.委派或申请脱产参与企业挂职实践应从严管理。有脱产参与企业实践专业教师首先向各学院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脱产参与企业挂职实践理由、目标任务、时间安排、预期的工作成果等。各学院向学校教师发展中心提出脱产参与企业实践教师名单,并对接企业制定明确的培养工作计划,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批准后执行。原则上重点培养的专业带头人、1+X证书核心教学团队、新型教材建设教师优先予以选派。

3.教师兼职参与企业实践原则上由各学院安排,应从校企合作企业中选择专业对口企业,作为教师参与企业实践基地。原则上大部分专业教师应选择兼职参与企业实践。每个学院每年参与企业实践或参加实训基地实训的专任教师不少于教师总量的50%,全年累计总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

4.各学院要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实施专业教师技能考核人人过关工程。结合校内外实训基地大力开展1+X证书教师培养技能训练;鼓励部分专业教师积极参加各级别的技能比赛指导训练;主持并参与新型实训基地与工种实训建设;深化传统实训基地各项专业技能实训教学设计与实训教学标准的内涵建设。各学院要做好2020年专业教师参与实训基地实训工作计划,保障教师专业技能培养工作落到实处。

5.各学院应制定2020年专业教师参与企业实践工作计划,统筹做好脱产参与企业挂职实践、兼职参与企业实践与参与校内外实训基地实训培训工作安排。专业教师参与企业实践工作计划中应包括工作领导小组,教师能力提升培训目标、不同形式拟安排教师名单、拟跟踪项目名称及具体的实践任务、校内外实训基地实训培训项目和应上交的实践成果,学院检查相关措施等。

四、参与企业实践的工作考核

1.到企业参加企业实践的教师应与企业有合作协议或企业加盖企业公章的接收函。

2参与企业实践每个教师要填写《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工作手册》(由各学院自行制定),每次下企业应有工作记录,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如照片),作为教师参与企业实践考核的主要依据。

3. 各学院应加强过程管控,学院负责日常工作抽查(与企业电话联系或实地检查),教务处和人事处将对教师实践锻炼情况开展抽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各学院部门年终绩效考核和教师个人年终绩效考核的相关依据。教师完成进企业锻炼工作后,应向学院提交企业鉴定意见,参与重大项目的照片资料和文字材料,个人挂职锻炼小结。

4.学校依据教师实践任务完成情况、《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工作手册》、企业工作鉴定等给出考核结果,考核合格由学校颁发《下企业锻炼合格证书》,存入本人业务档案。

对日常工作抽查长期不到岗的,没有完成学院下达的实践任务的教师,其考核结果一律认定为不合格。学校还将发文通报。

5.每年9月学校依据教师实践任务完成情况,开展服务项目的绩效给予每天1-2学时教学工作量,纳入教师年度工程量核算。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本学院专业建设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统筹安排,完成教师实践任务。学校将各学院完成教师参与企业实践任务情况作为近期月度考核重要依据。请于2020年6月6日前将2020年专业教师下企业实践工作计划(含参加实训基地实训)、参与企业实践安排表(附件1)附企业接收函报教务处,逾期不再月度考核依据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