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度学生学籍清理处理的决定

关于20202021学年度学生学籍清理处理的决定


各学院

为加强我学风建设,构建和谐校园。根据《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实施方案(修订)》以及《关于对学分制实施中课程重修、学业警示、留级等工作的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2021918补考后对1920级普通全日制高职学生入校以来的学业成绩进行了清理。

一、经各学院认真清核,各类学业成绩情况如下:

1、达到学业预警条件共有102人(其中:1946人、2056人);

2、达到留级条件共有11人(其中:199202人);

3、达到退学条件共有7人(其中:195202

二、处理的决定

1、达到学业预警的学生由各学院下发文件进行通报,并对学业预警的学生进行戒勉警示,向学业预警的学生发出“警示通知书”(上、下两联),存根联各学院留存备案,安排学生所在班级辅导员(或班主任、学管干事)1015日前对学生进行戒勉谈话,督促学生及时完成学习计划的制定,并做好相关表格的填写工作。

2、对达到留级条件的学生:

达到留级条件的学生,在教育部学籍管理平台做留级处理。

学院督促、安排留级学生1015日前进入新班级报到、参加课程学习;

如留级学生不接收留级处理,可以申请退学,按退学程序报学工处办理手续;

如留级学生因下一年级无相同学制该专业,可在1015日前申请跟班学习,跟原班就读期间应完成原班级正常开设的学期课程学习及考核,同时重修不及格课程,符合毕业条件,按应留级的年级颁发毕业证书。

3、对达到退学条件的学生:

达到退学条件的学生,在教育部学籍管理平台做退学处理。

学院督促、协助退学学生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离校手续。

如退学学生自愿降级,于1015日前完成申请手续,降级后的就读期间除需完成新班级正常开设的学期课程学习及考核外,同时重修不及格课程。

4请各学院做好相关学籍处理的移交工作以相关资料留存工作。

附件20202021学年度学生学籍处理留级、退学学生名单




○二年十月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