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8级~2019级两年制
达到最长学习年限学生
拟按退学处理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拟对2018级、2019级两年制共31名超出最长学习年限的普通全日制学生给予退学处理,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11日。
学生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诉。公示结束后,视为已知情,逾期未提出申诉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喻老师,联系电话:027-81326819。
附件:2018级~2019级两年制拟按退学处理公示名单
教 务 处
2024.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