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了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安排

(一)考试课安排

1、考试时间: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201714~16日。少数考试课由于各种原因需要提前进行考试的,由相关系部提出书面申请,报教务处审批后实施。

2、职能划分:

1)系部:负责清理考试科目、出卷、确定考务人员、发放和回收试卷及组织教师阅卷、评定登录成绩、装订和归档试卷等工作。

2)教务处:负责考务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包括誊印试卷、调度考场、形成学院考务总表、安排院级巡视、考风考纪查、全院成绩的审核、报批和发布等工作。

3、考场安排:各系部拟定所属班级所有课程(含理论和实践课)的考试方案,经教务处统筹协调,形成全院《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由教务处在城建教务群共享里公布

(二)考查课安排。全院考查课程应于20161231日前全部结束,并完成考查课成绩评定、审核及登录工作。

(三)成绩录入。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使用CRP系统,教师录入成绩后,用系统生成成绩表(格式三)并打印。本系课程一式三份,外系课程一式四份,教师签字确认,教研室主任审核,系主任审批。

二、期末大考工作要求

)加强考风考纪教育,严肃考试纪律。

1、各系部召开考务工作专题会议,加强监考纪律,明确考务相关规定。要规范考试的各个环节,所有监考、考务和巡视人员均应挂牌工作,认真负责,不得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杜绝监考过程中出现串岗、抽烟、接听手机、看报、聊天、坐姿监考等现象。各考场主考必须是专任教师,辅导员可以作为副考参加监考,但不得参加本人所带班级的监考工作。

2监考教师在监考时既要严格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及时制止违规违纪情况,又要维持考场秩序,避免激化矛盾,不得与学生发生口角与肢体冲突。严禁“钓鱼式”监考,对作弊行为要及时记录并报系部考务办公室和学院考风考纪督查组处理,尽量将舞弊行为制止在未发生之时。

3、在学生中加强考风考纪教育,辅导员要在班级召开专题会议,宣讲考试纪律和作弊、违纪后果,防患于未然。

4、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考试氛围。各系部要在本系部的考场内写“严肃考纪,端正考风”等字样。教务处将在教学楼设立违纪曝光栏。

)严格考务工作中各个环节的管理。各系部要在教师出卷教研室和系部审核试卷印制装、封袋(含考场记录和考场回执)→运送和存放监考人员领卷→发、收卷→交卷→阅卷老师领卷→已阅试卷返交系部→试卷归档等各个环节作出周密安排,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程序,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和考场回执,按规定做好各项交接工作,确保上述各个环节不出纰漏。

(三)严守保密制度。教师在出卷、复习、阅卷、统分、填写成绩表,和系部在成绩初审及登录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格执行阅卷、成绩登录的相关规定,维护成绩管理的严肃性,坚决杜绝学生参与阅卷、统分和成绩登录等违纪现象,违者将按学院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成绩的发布权在学院教务处,在教务处进行成绩审核和在CRP成绩管理系统进行成绩发布之前,阅卷教师、教研室和系部均不得向学生透漏或宣布成绩。

(四)严格遵守考核工作的各个时间点和相关要求。

1、各系部考务办公室应在2017年1月3日上午8:30以前,完成期末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2017年1月3日上午10:00教务处将组织学院考风考纪督查组检查各系的考务工作。

2、2017年1月4日早晨8:00以前全体考务人员到达本系部考务办公室,在检查考务办公室封条的完整情况后开封发放试卷。

3、监考教师应在每场考试之前到本系部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并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准备发卷。每场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要认真清点试卷,填写考场记录单和考场回执,按程序交本系部考务办公室。

4、1月4、5日所有考试结束后,各系部考务办公室可在该日所考科目的试卷进行登记后,交由相关教师进行阅卷,并完成次日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经核查无误后,将存放试卷的房间贴上封条后方能离开。

5、1月6日当天考试结束后,所有的试卷要发至阅卷教师阅卷。阅卷教师领到试卷后3日内要将成绩和批阅过的试卷报送至系部。各系部要在3日内完成初审和成绩登录工作。

(五)关于开卷考试的要求。开卷考试的科目数应控制在本系部考试科目数量的10%左右,不得超过本系部考试科目数量的15%。开卷考试除了学生可以翻阅本人自带资料外,其他规定与闭卷考试相同。学生不得出现交头接耳、彼此交换资料或利用手机等形式作弊的行为。

教务处将对从考务准备到阅卷评分、成绩登录的考试全程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教师监考状态、学生考风考纪、考务组织的各环节等。

请各系部做好安排组织工作,确保期末考试顺利进行。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