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现将2016~2017(1)学期补考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考课程范围
1.2016~2017(1)学期各班级开设理论课程及实践课程。
2.公共选修课不安排补考,成绩不及格者下次开设公共选修课时重修。
二、补考资格
1.在校学生参加该课程期末考核,成绩不及格者(缺考、取消考试资格者、舞弊者不允许参加)。
2.办理缓考手续者。
三、具体安排
1.各系部清理各班级补考学生名单及课程名称,制定补考方案报教务处备案。(补考方案包含考试组织、时间以及监考安排等内容,在第一门补考课程开考前交教务处备案)
2.补考时间:第二周(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26日)。
3.考前两天将需印制的补考试卷交教务处印制。
四、补考工作要求
1.各系部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安排补考工作,考试时间安排要注意错开学生上课时间,避免出现漏考等现象。
2.公共课程补考时间,各系部与基础部协调后统一安排,避免出现同一套考题安排在不同的考试时间。
五、补考成绩登录
1.各系部于第三周2017年3月1日(星期三)前完成成绩登录工作及纸质成绩的上交。
2.教务处于2017年3月3日前完成对补考成绩的审核工作。
教务处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