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18级(含2019级两年制)将达学籍最长有效期学生的预警通知

2018级(含2019级两年制)

将达学籍最长有效期学生的预警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制度规定,有部分学生将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末(2024年6月)即将达到学籍有效期,现发出预警通知,以便各教学单位、学生及时做好相关学业、学籍安排。

一、2024年6月将达学籍最长有效期的依据说明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中的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条规定;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试行)》中第八章第五十二条、第七章第四十三条规定,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全日制专科生(三年制)、2019年秋季入学的专科生(两年制),将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末(2024年6月)将达到学籍最长有效期,请各位同学务必自查学习年限,做好规划。

二、学籍状态说明

1、学籍状态为:保留学籍的学生,如仍在部队服役,请在2024年3月30日前凭部队政治部出具的仍在服现役证明办理续保留学籍手续;如已退出现役,但已不愿回校继续完成学业的,学生须申请办理退学手续。

2、学籍状态为:暂缓注册的(因学分不达标、欠费、无毕业图像),如需在学信网上补结业学历注册,需结清欠费、上交毕业图像电子版和纸版,申请办理结业证;如需结换毕,则需在2024年6月前满足毕业条件。

三、学业建议:

以下建议供有意完成学业取得学历证书的学生参考,请务必注意时间要求:

1、对照个人成绩,结合个人情况,2024年3月20日以前联系所在学院,申请未达标课程的重修;

2、对符合结业、毕业条件的学生,应于2024年5月30日前向所属学院申请毕业资格审核。

四、对2024年6月前仍未完成学业的学生学籍处理

1、学生本人提出退学申请

学生本人填写退学申请表,在退学申请表上亲笔签名,提交所在学院办理退学手续。学院确认退学申请表为学生本人提交、亲笔签名后,签署意见,报学工处走退学流程。

2、学校作出退学处理决定

对于教学单位通过各种途径均难于联系的学生,或已联系上但学生本人不愿意主动办理退学的学生,学校将于2024年12月前依规在学校官网上公示后,在学信网平台上作退学处理。  

请各教学单位在2024年3月30日前将预警通知结果反馈给教务处。(具体名单附后)


                                     

○二四年三月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