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期

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学院

根据《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学业管理,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现开展2023~2024学年第学期学业预警工作。希望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促进学校与学生和学生家长的互动、沟通和交流,形成对学生教育齐抓共管的模式,教育和督促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努力学习,保障学业的顺利完成。现将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业预警范围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学生从入学以来,经补考后必修课不及格科目及未取得的学分公选课未达到标准的差额学分的统计工作(基本标准:三年制学生应修满10学分;两年制学生应修满6学分;弹性学习学生,应修满8学分;以各专业人培为准,达到学业预警的,由各学院自行下发文件进行通报,并于329(周五)前将学院通报文件送至教务处备案。

学业预警条件:入校以来窗体顶端

学业预警范围:

1、结业预警(仅2024届预计毕业生):必修课未取得的学分;公选课未达标的差额学分;

2、留级预警条件:必修课未取得学分达到8学分以内(含8学分);公选课未达标的差额学分;

3、退学预警条件:必修课未取得学分达到9~16学分(含16学分);公选课未达标的差额学分;

窗体底端

二、学业预警工程流程:

(一)所在学院填报本学期学业预警学生名单(见附件1)及将采取的相应措施,于3月22日前向预警学生提出戒勉警示,同时向学生发出“警示通知书”(见附件2,上、下两联),存根联学院留存备案。

(二)各学院要安排学生所在班级辅导员(或班主任、学管干事)对学生进行戒勉谈话,于第六周内完成相关表格(见附件3、4、5)的填写工作,此次学业预警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内容。

(三)教务处会在第五周开始,不限期限,对每所学院受到学业预警的学生及家长进行随意抽查落实情况。

学业学籍管理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于受到学业预警的学生,要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业进展情况,加强检查与督促,给予学生关心和指导,从而提高本学期学生课程考核的通过率,尽量减少下学年学籍处理中的学生数量。

附件:1、学年学期学业预警处理学生名单统计表

     2、学业预警通知书

     3、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

      4、教学单位与受预警学生家长沟通记录表

     5、学业预警落实情况登记表


教  务   处

 2024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