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届毕业生的相关教学工作安排

关于2024届毕业生相关教学工作的安排


相关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有序推进2024届毕业生毕业前期教学相关工作的有序进行,做好岗位实习成绩鉴定、重修考试、课程学分清理以及综合素质学分评定等相关手续的办理,确保毕业生按期毕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一、毕业重修、课程学分认定(责任部门:教务处  责任人:刘慧敏、喻敏

毕业重修考试时间:2024年5月13日-17日,考试方式和要求详见教务处的《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的通知》文件;各二级学院制定重修考试实施方案,规范重修考试的组织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做好考试过程和痕迹管理;5月24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成绩的录入工作。

2、各二级学院根据《关于开展2024届毕业生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组织各班级学生认真学习文件,开展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5月17日前完成学生申请,5月18日各二级学院汇总学生申请材料和汇总表报教务处喻敏老师,5月19日至20日教务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5月21日教务处反馈认定结果,各二级学院根据认定情况开展学生学分累计或冲抵工作。

二、岗位实习成绩认定(责任部门:教务处  责任人:袁学芳

各二级学院根据《关于2024届毕业生岗位实习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序推进岗位实习认定工作,在5月20日前完成岗位实习成绩鉴定,5月24日前完成AIC教务系统成绩的录入工作。

三、课程学分清理  (责任部门:教务处   责任人:喻敏

各二级学院于2024年5月25日~5月31日对预计毕业生在校三年所有成绩进行清核拟定,完成课程学分清理,产生课程学分达标与不达标名单。

四、操行学分、综合素质学分评定(含学费缴纳情况)(责任部门:学工处、团委、财务处、各二级学院

1、财务处整理出欠费学生名单(2021级、2022级<3+2>),提供给各二级学院进行催缴。

2、各二级学院根据欠费名单督促相关辅导员、班主任及时告知学生所欠费用,做好核对、催缴工作,截止时间:5月 30日。

3、财务处于5月31日将最终欠费学生名单提供给学工处、各二级学院,作为操行学分评定依据。

4、学工处、团委于6月1日前完成操行学分、综合素质学分的评定,提供给各二级学院。

五、毕业证书、学信网上毕业图像  (责任部门:教务处   责任人:喻敏

请各二级学院按“城建学籍管理群”中点对点发的未采集毕业图像学生信息,督促学生于5月30日自行前往新华社湖北省分社进行加急件散拍。

六、毕业生确认名单(责任部门:各二级学院   责任人:学管干事)

1、2024年6月6日前,各二级学院根据学工处审核反馈的操行学分结果、团委反馈的综合素质学分结果、财务处提供的最终欠费名单、本学院成绩管理员提供的课程学分不达标学生名单对本院的预计毕业生名单进行毕业或结业结论的标注确认。

2、6月7日各二级学院复核不予毕业学生名单;6月11日各二级学院将复核后的“毕业生确认名单”经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审核后报教务处做毕业、结业的最终结论,进行学历注册。

七、学生毕业证发放、领取(责任部门:各二级学院   责任人:学管干事)

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毕业生离校的有关工作要求,做好合理、有序、安全的毕业证发放工作。



                        教务处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