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情况及秋季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补考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考时间
9月4日-9月11日。
二、补考范围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各专业开设的课程(公共选修课不安排补考,成绩不及格者可补选补修)。
三、补考资格
1.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者(缺考、取消考试资格、舞弊者不允许参加)。
2.办理缓考手续者。
四、补考安排
1.本次课程补考原则上以线下方式进行(课程资源丰富的考查课、面向校外综合实训班级的课程可申请线上组织,线上考核应设置不少于50%分值的主观题)。
2.专业课由所在学院组织考核,公共课由对应课程归属教学单位牵头组织考核。
五、具体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精准清理补考学生名单,根据学生班级课表合理安排补考时间,科学制定补考实施方案,于开考前1天将补考实施方案报教务处备案,将考试安排通知到相关学生。
2.各教学单位要在期末考试结果分析诊断的基础上,针对性开展辅导答疑,个性化实施精准帮扶。
3.各教学单位要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巡查监督,营造良好考试氛围、推进课程考核改革。
4.各教学单位应于9月13日前完成补考成绩登录、审核工作。
教务处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