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学校转型升级发展需要,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选树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青年教师典型,激励广大青年教师坚守育人一线、干事创业、担当作为,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十佳青年教师”评选活动。为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对象
全校在岗专任授课教师,4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长期承担一线教学任务,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育人成效显著。
二、评选名额
各教学单位择优推荐2-3名候选人,经学校综合评定,遴选产生10名“十佳青年教师”。
三、评选标准
十佳青年教师评选标准:
(一)师德师风过硬,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师生口碑良好。评选周期内无师德失范、教学事故、学术不端、违纪违规等记录。
(二)育人成效显著,近三年年度考核至少获得一次“优秀”等次,或获2次及以上“最满意课堂”;个人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文体科创竞赛等,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
(三)教学改革有突破,积极参与学校转型升级,主动投身课堂教学改革,在课程思政、模块化教学、项目式教学、信息化教学等方面形成可推广的经验或典型案例;参与校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或教学能力比赛获奖。
(四)教研创新有成果,主持或参与校级及以上教改课题、教研项目;撰写职业教育高水平论文、开发新型活页式或工作手册式教材、建设在线精品课程或微课资源。
(五)示范带头有担当,在教学团队中发挥积极作用,承担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校企合作等社会服务工作,积极完成学校及学院重点工作任务。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十佳青年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分管教学副校长
成 员:教务处、人事处、党委宣传部、科研处、质量管理处、各教学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负责评选工作的日常事务和具体组织实施。
五、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8月1日—8月3日)
符合条件教师自主申报,完整填写申报材料(附件1),同步提交全套佐证材料。
(二)教学单位推荐(8月4日—5日)
各教学单位对照评选标准,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组织院内评议遴选,将候选人名单(附件2)及全套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
(三)学校综合评审(8月6日—8日)
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拟定表彰名单,提交学校审议。
(四)公示表彰
经学校审议通过后,对拟表彰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表彰。
六、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民主推荐、择优确定推荐人选,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各教学单位要以此次评选为契机,挖掘先进、树立典型、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在本部门青年教师中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七、申报材料清单
1.《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十佳青年教师”申报表》1份;
2.佐证材料:年度考核、教学质量、课程/项目/竞赛/科研成果、育人与获奖证明等PDF汇编。
八、联系方式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6年8月6日(星期四)上午10:00前,将本单位推荐候选人全套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教务处办公室(行政楼B406),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441957202@qq.com。
联系人:黄怡君,电话:027-81326819。
附件: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十佳青年教师”申报表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十佳青年教师”候选人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人事处
202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