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过程,强化质量评价,推进综合改革,现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就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考试安排
(一)考查课安排
考查课应根据教学计划于2026年7月1日前完成考核工作。考查形式应科学多样,过程材料(经系(教研室)审核的考查试卷或任务书、学生考勤、学生成果、课程小结、成绩、成绩分析等)应完整有序。
(二)考试课安排
1.考试时间:2026年7月2日至7月3日
2.考试安排:马克思主义学院牵头2025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大学英语》课程全校统考;专业课由各学院组织考试。
3.命题制卷:各教学单位严格命题环节,按学校统一规定的期末考试试卷格式规定进行命题,并将试卷分析表、A、B卷及参考答案报系(教研室)主任审核,审核后将相关材料交学院教学办公室,由各学院教学办公室统一安排试卷印制、保管。为确保试卷安全性,试卷严禁通过线上传输,需使用U盘拷贝,安排专人负责并做好交接登记。开卷考试比例控制在各学院考试科目总数的15%,且需报教务处审批。
各教学单位成立期末考试工作专班,科学制定考试工作方案,于6月24日前将考试工作方案和考试安排表报教务处,并做好考纪教育、组织复习备考、统筹试卷批阅、成绩分析诊断。
巡查监督
学校成立期末考试工作巡查督办小组,对期末考试工作进行巡查监督。
组 长:董文斌
副组长:金中凡、易 操
成 员:岳晓瑞、周 凡、秦首禹、范菊雨、文 学、李方峻、丁文华、孔俊杰、曹爱萍、陈长风、韩 健、李 娟
(一)巡考人员职责
1.巡查监考教师履职情况。
2.巡查考场纪律情况。
3.处理考场出现的突发事件。
4.做好违纪学生的处理。
5.做好巡考记录等。
(二)巡考工作安排
1.巡考人员须佩戴工作牌进入考场,分时段开展巡视检查。
2.考前重点巡查考场组织情况,包括核查监考人员监考证佩戴、到岗到位情况;检查学生证件携带、就座规范及考场清场落实情况等。对监考人员迟到、缺岗、考场安排冲突、座位不足等异常情况,须第一时间告知相关学院协调处置;对考前准备不规范的考场,现场督促整改。
成绩管理
1.所有课程须严格依据评分标准与参考答案组织评卷,规范评定课程总评成绩,其中平时成绩占比不得超过40%,且平时考核须合规有据;统考课程实行集体评卷制度。
2.任课教师须于考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成绩录入工作;成绩提交后,及时将试卷及相关材料报送所属教学单位归档留存。
3.各教学单位须全面开展期末成绩综合分析,形成专项总结报告。
附件:1.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核考区、考试时间分配表
2.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核监督检查表
3.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4.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成绩分析总结报告
教务处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