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优秀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评选的通知

各系部: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及管理工作,逐步创建一批条件优良、管理规范、运行稳定、产学研结合的校外实习实学基地,切实加强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经学院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优秀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已签署正式合作协议的全校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

二、评选条件

1、合作单位应是正式的法人单位或政府机关,且组织机构健全,具备先进的实践教学理念,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校外基地建设规划,目标明晰、措施具体、保障有力。

2、实践教学设备先进,设施齐全,满足实验实践教学要求。能为学生实践教学提供所需的学习、生活和劳动安全保护等保障条件。建有切实可行的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保障机制。

3、有一支业务素质高、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的实践教学指导教师队伍,并有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负责人员素质和鼓励高水平教师投入实践教学工作的政策措施。

4、实践教学规章制度齐全,管理科学规范。教学质量监控(管理)体系完善、运行有效,成效显著。

5、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方面改革力度大;实践教学计划安排科学合理;实践教学内容和指导书(教材)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实践教学要求,实践教学效果好,取得一定的成果。

6、基地具有一定规模,原则上一次至少可以容纳30名以上学生实习实训。

7、具有与学院相关教学单位或部门签订的实践教学合同或协议,并连续承担实践教学任务2年以上。

三、推荐与评审

1、推荐名额,每个系部遴选推荐3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填写《优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推荐表》。

2、学院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基地进行现场考察,确定优秀实践教学基地候选名单,报学院审批确认。

四、时间安排

12019510日前,各单位完成推荐申报,并按要求将申报材料纸质稿报送教务处,电子稿发送至10040437@qq.com邮箱。

22019524日前,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优秀实践教学基地候选名单。

32019530日前,学院审批确认并予公布。

五、奖励和管理

1.评选7个优秀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2.获优秀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称号的实践教学基地,学院将优先给予建设经费支持,优先推荐参加省、部级等上级部门相关基地建设申报。

3.学院将不定期地对优秀实践教学基地进行评估检查,评估不合格的,将取消优秀实践教学基地称号。

教务处

2019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