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学院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 2019年增设新专业应紧密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和学校办学实际,主要根据《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设置规划(2014-2020年)》中对学院十三五期间拟增设的专业情况,分析专业设置条件与要求、严格执行新专业设置程序。省教育厅规定2019年原则上不增设财务会计类、艺术设计类等专业。

2.学院继续对目前专业结构进行调整,2019年拟招生专业数量在30个左右。

二、工作要求

1.各系部应根据学院和系部专业发展规划,在暑期调研的基础上,组织申报团队,准备拟新增专业的各项申报材料:《湖北省高等学校增设高职(专科)专业备案表》(2015版)(见附件1)、拟新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见附件1)、拟新增专业调研报告(见附件1),各拟新增专业要组织校内外教育教学专家、企业专家召开专业设置论证会,对拟新增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等进行充分论证。每拟新增专业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于10月11日前交教务处袁明。

2、各教学单位对2019年拟招生专业进行申报。各教学单位要根据近三年专业招生情况和行业发展前景,客观提出2019年拟招生专业方案(见附件2),对近三年招生人数较少且不属于学院重点发展或特色的专业,或者毕业生就业率低于学院总体水平的,要考虑停招或撤销。各教学单位要积极进行专业结构调整,优化专业设置,以专业群为单位优化教学资源。各教学单位2019年拟招生专业方案于10月11日前交教务处袁明。

10月12日至15日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将召开专题会议,对2019年拟申报专业和招生专业进行审核论证,并将审议结果报院领导审批,经院领导审批后教务处于10月19日前在教育部专业设置管理平台上完成2019年招生专业(含新增专业)备案工作。

附件1.《湖北省高等学校增设高职(专科)专业备案表》

2. 2019年拟招生专业方案

教务处

2018年9月26日

附件2:2019年(教学单位名称)拟招生专业方案

一、近三年各专业招生情况分析

二、2019年专业调整情况

1、拟招生专业名称与招生规模

2、停招或撤销专业名称

3、专业结构调整主要思路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