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鄂建职院教字[2021]014号
关于2021级普通全日制高职学生转专业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鄂教字[2012]010号)的文件规定与2021年度工作计划,2021级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启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可以申请转专业条件:
首选历史、首选物理普通招录的全日制一年级学生;
二、不允许转专业的类型:
依据《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校对转专业人数与可转专业实行宏观控制,按比例统筹转出和转入,全校转专业人数控制在年级总人数5%以内;对于毕业生就业率低、教学条件不充足的专业将严格控制学生转入人数;专业人数低于招生录取计划的专业将严格控制学生转出人数。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1.在校期间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
2.进校后学生成绩有不合格现象的学生;
3.留级和休学的学生;
4.专业只有一个建制班且人数低于30人的,严禁转出;
5.招生录取类型不同(单招、中职技能、扩招、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互转等)的专业不能互转;
6.根据教育部41号令以及鄂教职成[2017]6号文规定:单招、中职技能、扩招考生不允许转专业;
7.其他要求按照鄂教字[2012]010号文件中的规定执行;
三、转专业工作办理流程:
1.经学校批准的“建筑工程技术”等33个专业的转专业人数指标控制表(见附件1)、2021级录取各专业名称及类型(见附件5)为标准参考;
2.11月19日前拟转专业的学生向所在教学单位提交“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申请转专业审批表”(见附件2),并附其家长或监护人书面意见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所在教学单位领导签字同意后,将申请材料提交拟转入的教学单位。
3.2021年11月24日前由转入教学单位负责填写“申请转入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与学生申请材料一并交教务处。
4.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由转出教学单位依据学生期末考试成绩在专业、班级的排名及操行情况填写“申请转出学生转出教学单位成绩汇总表”(见附件4)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审核后报学校审批。
5.下学期开学第二周内学校下发转专业确认文件及学生学籍异动通知单。
6.下学期开学后第三周起,所有转专业通过的学生到新班级开始正式上课。
四、工作要求:
1.学生转专业工作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遵循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与学校专业教学资源条件、社会需求相结合的原则。
2.学生转专业工作必须公开、公平与公正,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与程序,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3.教学单位应做好转专业学生的思想工作,加强引导教育,加强调控,避免学生盲目跟风。
请各教学单位根据以上工作要求,严格审查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按照各项工作程序时间节点完成本次工作。
附件:
1.2021级学生转专业人数指标控制表
2.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申请转专业审批表(2021版)
3.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申请转入学生信息汇总表
4.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申请转出学生转出教学单位成绩汇总表
5.2021级录取各专业名称、代码及类型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