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党员赴教育基地开展“学党史悟思想 践初心聚合力”活动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精神,迅速掀起党史学习教育热潮,根据省住建厅《关于组织赴教育基地开展现地践学的通知》和《中共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全体教师党员赴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现地践学。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各总支、支部可在不影响教学、学管、值班值守等日常工作的情况下,组织教师党员于4月30日之前以主题党日活动方式,赴省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基地(见附件1)开展现地践学活动,原则上时间控制在一天以内。

二、活动安排

以主题党日活动方式,开展现地践学。通过重走红色故地、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感悟初心使命,接受思想和精神上的深刻洗礼。

、活动要求

1.开展活动前,必须如实填写《赴湖北省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基地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审批单》(见附件2以及学校财务报销相关单据,按规定报党委书记批准,原则上全体教师党员必须参加。支部须按指定联系方式,提前一周与有关教育基地进行接洽,待教育基地作出安排并予以正式回复后,再组织前往。到基地开展活动,应出具单位联系函(见附件3),并服从基地的统一管理和教学安排,按要求在活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

省直机关党员干部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所需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按照《湖北省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鄂财行发201811号)文件执行。

   2.加强疫情防控意识和安全活动意识。党员教师在外集体活动期间,注意个人安全。同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避免过度聚集等。


                                               党委组织部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