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行政支部纪检委员

近期,我省陆续出现外省输入性新冠肺炎关联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省住建厅机关纪委和学校纪工作要求,为充分发挥纪检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进一步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纪检干部要充分认识德尔塔病毒载量高、传播能力强、传播速度快特点,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坚决防止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协助所在党组织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决策部署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做好宣传教育,引导督促师生职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减少人员流动,做到非必要不出省、不离汉,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学校疫情防控重点岗位、重点人群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提高相关人员思想认识,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工作重中之重

二是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纪检干部要督促所在党组织严格落实防控工作责任,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监督对应职能部门迅速梳理排查疫情防控工作薄弱环节,及时堵塞管理漏洞,结合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科学制定秋季开学方案、预案及疫情防控工作等方案并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扫码登记、接种疫苗等防控措施,加强各类人员进出管严格做到身份必问、信息必录、体温必测、码卡必验口罩必戴。督促所在党组织认真落实党员下沉社区参与防控有关规定做好在职党员下沉联系社区参与防控的监督检查工作台账,发现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或者违反疫情防控纪律要求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

三是严格各项工作措施。近期各纪检干部非必要不参加集中活动,减少面对面谈话优先在线办公,及时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并形成工作台账。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行政支部纪检委员疫情防控监督工作中的重要情况请及时报告学校纪委。

 

联系人:林紫薇,联系电话:13297969006,电子邮箱:675652863@qq.com

 

 

                                         纪委办公室

                                          2021年8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