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八届“清风颂”廉政书画作品展自创作品的通知

二级学院党总支、行政后勤党支部、校工会: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部署扎实开展全省第23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推动《关于加强省直部门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鄂办发〔2022〕10号和《关于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鄂直工发〔2022〕12号落实省委直属机关工委、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在省图书馆联合举办省直机关第八届清风颂廉政书画作品展。根据省住建厅直属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关于征集省直机关第届“清风颂”廉政书画作品展自创作品的通知》要求,为配合书画作品展活动的开展,经学校纪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师生中广泛宣传和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为主线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拓展深化清廉机关建设突出加强年轻干部纪法教育持续发挥优秀廉政艺术作品成风化人作用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作品要求

1.作品可从党的光辉历史、廉政文化、家训家规、古今清正孝廉箴言、警句诗词等方面进行创作注重政治性、时代性、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和谐统一做到主题突出、意境深远、健康向上。

2.书法包括篆刻作品书体不限篆书、草书和篆刻作品需附释文。

3.绘画作品以中国画为主。

4.作品尺寸不低于三尺整张(100×50CM)、四尺整张(136×68CM)、四尺斗方68×68CM、四尺条屏(136×34CM)以三尺整张、四尺整张和四尺斗方为宜。

5.作品不需装裱。

6.作品创作者性别、年龄、在职或离退休等不限。

7.作者提交作品视为自愿同意主办单位以公益方式使用作品。入选优秀作品在省图书馆举办的省直机关第八届清风颂廉政书画作品展上展出结集出版并颁发证书。

工作要求

二级学院党总支、行政后勤党支部和工会为单位负责组织推选工作,各党总支、党支部明确一名直接责任人负责对接督办,并报纪委办公室。

1.高度重视,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要亲自部署,积极做好宣传发动,鼓励和支持广大师生员工踊跃参与,并对报送的作品进行初审把关,择优上报。

2.各单位推荐的作品不得少于2件,其中教工作品不少于1件(工会不限),建筑设计学院推荐的作品不少于3件。

3.学校将对征集的作品在校内予以公开展示,并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到省住建厅参

4.“清风颂”廉政书画作品展作品征集工作是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该活动的完成情况将作为各单位年度党建工作考核中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考核指标。

5.请各单位于68日前将选送作品报送学校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林紫薇   81320037

 

 

 

                          纪委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