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行政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二十届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部署,扎实开展全省第24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省委直属机关工委、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在省图书馆联合举办省直机关第九届“清风颂”廉政书画作品展。根据省住建厅直属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关于征集省直机关第九届“清风颂”廉政书画作品展自创作品的通知》要求,为配合书画作品展活动的开展,经学校纪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师生中广泛宣传和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系列重要论述,围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弘扬新时代廉洁文化,纵深推进清廉建院建设,突出加强年轻干部纪法教育,持续发挥优秀廉政艺术作品成风化人作用,推动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为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证。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可从党的光辉历史、廉政文化、家训家规、古今清正孝廉箴言、警句诗词等方面进行创作,注重政治性、时代性、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和谐统一,做到主题突出、意境深远、健康向上。
2.书法(包括篆刻)作品书体不限,篆书、草书和篆刻作品需附释文。
3.绘画作品以中国画为主。
4.作品尺寸不低于三尺整张(100×50CM)、四尺整张(136×68CM)、四尺斗方(68×68CM)、四尺条屏(136×34CM),以三尺整张、四尺整张和四尺斗方为宜。
5.作品不需装裱。
6.作品创作者性别、年龄、在职或离退休等不限。
7.作者提交作品视为自愿同意主办单位以公益方式使用作品。入选优秀作品在省图书馆举办的省直机关第九届“清风颂”廉政书画作品展上展出,结集出版并颁发证书。
三、工作要求
以各党总支、直属行政党支部为单位负责组织推选工作,各党总支、党支部明确一名直接责任人负责对接督办,并报纪委办公室。
1.高度重视,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要亲自部署,积极做好宣传发动,鼓励和支持广大师生员工踊跃参与,并对报送的作品进行初审把关,择优上报。
2.各直属行政党支部推荐的作品不得少于1件,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推荐的作品不得少于2件(其中教工作品不少于1件),建筑设计学院党总支推荐的作品不少于4件。
3.学校将对征集的作品在校内予以公开展示,并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到省住建厅参选。
4.“清风颂”廉政书画作品展作品征集工作是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该活动的完成情况将作为各单位年度党建工作考核中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考核指标。
5.请各单位于6月6日前将选送作品报送学校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仲雪飞 81320035
附件:廉政书画作品报送登记表
纪委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