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纠“四风”树新风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行政党支部:

2023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省直机关纪工委和厅机关纪委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要求,持续推进节点纠治“四风”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

各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部署要求,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近期印发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醒监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切实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充分运用办公内网、电子显示屏、微信短信等载体发布廉政提醒、案例通报,强化警示震慑,提出纪律要求,扎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二、紧盯重点问题,强化监督检查

各党组织要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节日文化结合起来,同清廉学校建设结合起来,深入分析本部门(单位)“四风”问题的突出表现,保持从严态势,坚决查处节日“四风”问题。综合运用调研监督、专项检查、明察暗访、交叉互查等方式,组织开展违规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隐蔽场所违规吃喝、利用快递或电子手段收送礼品礼金、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决防治高价月饼、蟹卡蟹券等背后的享乐奢靡问题。

三、坚持纠树并举,弘扬新风正气

各党组织要将重要节点纠治“四风”与常态长效纠治违规吃喝、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基层治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等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倡导崇廉拒腐、尚俭戒奢、艰苦奋斗等优良风气,加强教育引导,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展现本部门(单位)作风建设新成效,营造廉洁过节浓厚氛围。

请各党总支、直属行政党支部于10月7日上午9:30前报送节点纠“四风”树新风简要情况材料。材料主要反映节日风气总体状况、主要工作情况、发现的问题等,无需穿靴戴帽,字数不超过1500字,同时请报送《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所报材料纸质版需加盖公章,电子版请发邮箱。节日期间,重要舆情、典型案件处置和有关工作重要进展等情况及时报学校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仲雪飞;联系电话:027-81320035;电子邮箱:hbcjjwbgs@126.com(涉密信息、敏感信息请勿通过网络报送)。

 

中共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9月27日